我区召开污水处理费调增和自来水调价动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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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 9月11日,区政府在701会议室召开全区污水处理费调增和自来水调价动员会。会议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智主持。 

        农管局副局长管锦东,我局局长张雷、副局长周进,自来水公司书记周家祥,各街(办事处、园区)、区直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。

        会上,周进宣读了区政府《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告》(东政发[2008]39号),张雷在介绍调增污水处理费时指出:为了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,区政府定于今年10月1日起,将污水处理费标准从现在的0.05元/吨调整到0.80元/吨。我区污水处理费调增范围为:本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(吴家山街、径河街、金银湖街、将军路街、长青街。慈惠街、走马岭街的一部分) 的单位和个人(该范围内城市规划区与农村结合部的原农村居民点暂不征收)。这次调整污水处理费的目的,是解决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后期正常运行的资金保障,有利于改善我区生态环境,提高居民生活质量,增强居民节水用水意识。

        周家祥介绍了自来水调价的有关情况。

        管锦东在讲话中强调,各单位要确保四个方面的工作落实到位:一是宣传工作落实到位。要把宣传工作做细致,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,让大家能正确理解本次调价,确保一方平安。宣传方式有三种:(一)宣传手册到户;(二)通告张贴到园区各村、镇;(三)在电视上定期做好专题宣传。二是政策规定落实到位。要组成专班,有专人和专门电话负责解释工作;要明确政策精神,把通告、文件资料、基本政策解释好;要确保对低保户、特困户的政策落实到位。三是规划建设落实到位。按照省政策规定,征收污水处理费3年内要把污水收集管网建好,各单位要把自己的配套管网建设到位。四是征收工作落实到位。他要求,各街道办事处、园区要认真化解因调增污水处理费引发的各种矛盾,确保污水处理费及自来水水价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        最后,梁智提出三点意见:一是各单位会后要迅速组成宣传专班,组织学习这次调整的相关政策法规。二是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做到宣传手册入户、通告入村、相关路口悬挂横幅,相关办事处、园区要设立现场咨询点。三是各街道、园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好本次调整的宣传,做好解释工作,确保稳定。  


    2008-09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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